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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聯絡人:楊書豪

1.執行校長交辦事項。

2.擬定或修改有關本校總務處之一切章則及計劃。

3.辦理校舍營繕修建及校園景觀美化、綠化之分配事項。

4.規劃教具添置修理及分配事項。

5.監督物品之採購分發及物品之節約。

6.商同主計主任籌劃各項費用之,編列預算與執行。

7.擬訂學校短、中、長期發展計劃。

8.其他有關總務事項。